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个部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增值税管理系统到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 同时,《通知》明确了2023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重点工作,共计22项任务。
《通知》要求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具体而言,到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到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以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和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为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知》提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具体措施包括落实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将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并将此政策作为长期制度性安排.
增值税管理系统《通知》还要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涉企收费治理逐步纳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 针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的收费问题,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此外,继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和取消经营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收费.
以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通过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支持和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政府旨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参考文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